起重设备的控制和保安系统,《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要求,起重机应设有超负荷保护或负荷指示器。在控制站的位置布置应能操作人员能观察到作业场所与吊运的载荷。具有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相应不同臂幅的起重机,应设有在给定臂幅能自动显示最大安全工作负荷的载荷指示器,并在载荷到达95%安全工作负荷时应能发出报警,到达110%安全工作负荷时能自动切断运转动力。该起重设备的控制和保安系统的灵敏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船员的吊重操作,如果发生故障,或不能准确显示载荷,会容易一些船员凭借经验而产生一些超负荷吊载的情况发生。
《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要求,活动零部件上需要有钢印标记并提供试验证明书。钢印标志包括①安全工作负荷,N;②试验日期;③活动零部件的编号;④试验单位标记。对于小尺寸的活动零部件,在无足够位置打印上述标记时,试验时期和编号可以不打。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对于参与受力的每个起重设备的活动零部件都是要限定的安全工作负荷的,如果没有相关标志,可能会让船上操作的人吊装不同货件的时候使用了低级别的零部件,也防止一些船舶使用一些未经试验的劣质活动零部件,从而产生安全事故